笔者是一名在县市场监管局一线执法多年的“80后”执法者。有人问:市场监管到底管什么?我的回答是:管生产、管流通、管餐饮,管食品、药品、化妆品,管商标、广告、价格,管线上、线下、直播间——管得宽、管得杂,管的是老百姓天天离不开的事。也有人问:这么多事,怎么管得过来?我的体会是:算好三本账——法条的账、人心的账、市场的账。账算清了,案子就能办明白,责任田也就守住了。
第一本账:法条的账
去年秋天,我局接到消费者投诉,反映快手平台有账号宣传食品能“治HPV”。执法人员随即对涉事保健品店进行检查,发现该店销售成康贝健®硒软胶囊(保健食品)和七联益生菌固体饮料(普通食品),经营者利用快手账号发布视频,配文“hpv吃他”“hpv霉菌吃他”“适合所有人群”“没有任何副作用”等内容。事实清晰:保健食品不得宣传治疗功能,普通食品更不例外,经营者将普通食品和保健食品均当作“药品”进行推销,发布宣传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发布虚假广告。案件讨论时,同事提出几种观点:有人主张按虚假广告适用《广告法》第五十五条,有人主张按涉及疾病治疗功能适用《广告法》第五十八条,还有人提出《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的审查义务。笔者将法条逐一梳理:本案核心在于保健食品广告未经审查、普通食品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同时存在虚假宣传。最终,我局依据《广告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八条,结合《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以《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作出处罚,责令停止发布广告、消除影响,并处以罚款。鉴于当事人粉丝数量少、主动整改、积极配合,依法予以减轻处罚。当事人未提异议,主动缴纳罚款,并表示“这回真明白了,食品不能当药卖”。法条用对了是尺子,用错了是绊脚石。把这本账算清,案子才能办得让人心服口服,责任田才不会跑偏。
第二本账:人心的账
仅有法条还不够——法条是冷的,人心是热的。去年,一名在抖音平台销售血肠、年糕饼等围场特产的年轻经营者进入我们的视野。他从村内有资质的小作坊进货,现进现卖,生意尚可。后因职业索赔人举报其销售的“血肠”为“三无产品”,要求退一赔十。笔者现场核查发现,血肠本身质量无问题,进货渠道正规、票据齐全,但经营者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属无证经营。职业索赔人咬住“无证经营即违法,必须退一赔十”不放。笔者明确告知:无证经营依法处理,退一赔十需符合法定条件,并非凭索赔人单方主张即可成立。职业索赔人纠缠数日后自行消失。我局依法对当事人无证经营行为作出处罚。当事人接到处罚决定书时情绪低落,数日后再次来访,却并非表达异议,而是提交了整改报告和办证材料,表示“这次是自己不懂法,该罚,现已把证办下来,可以合法经营了”。两个月后,该经营者再次登门,送来一面写有“营商环境护航者,贴心指导促成长”的锦旗,告知其食品经营许可证已办结,线上线下同步经营,生意较之前更加稳定,职业索赔人也未再出现。执法既要有尺度,也要有温度。尺度是底线,不能退;温度是初心,不能丢。责任田里,既要长庄稼,也要有人情。
第三本账:市场的账
多年办案经验让笔者体会到,市场是活的,执法也应注重实效。去年处理的一起金店商标侵权案颇具代表性。消费者投诉在某金店购买的戒指印有“卡地亚”标识,怀疑为侵权商品。我局委托商标持有人鉴定,结论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依据《商标法》第六十条,可没收侵权商品。涉案商品为黄金戒指,按金价计算货值数万元。店主表示,若直接没收,店铺将难以为继。经慎重考量,我局按照过罚相当、综合裁量的原则,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充分体现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立法精神,在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的同时积极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最终,我局监督店主清除全部侵权标识,将黄金戒指现场熔化,材料归还商家重新加工。结案时,店主表示:“让我知道,市监局不是非要往死里整人。”执法的目的不是惩戒本身,而是将违法行为纠正过来,使违法者转变为守法者,使不合格的经营者成长为合格的经营者——这才是市场监管的最终目的。责任田里,不能只拔草,还要帮苗长好。
账本的背后
有人问:记这么多账,累不累?笔者的回答是:不累。因为记的不是账,是职业尊严。法条的账,让人站得直;人心的账,让人走得正;市场的账,让人看得远。这三本账并非一人所记——在市场监管系统,有无数执法者在基层所、业务科室、执法一线记着同样的账,用专业守护公平,用温度化解矛盾,用智慧治理市场。新时代的市场监管人,或许就是能把这三本账算明白的人——心中有法,眼里有人,手里有度。既不是冷冰冰的执法机器,也不是无原则的“和事佬”,而是法律的守护者、群众的贴心人、市场的清道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