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宁夏回族自治区消费者协会与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共同签署《闽宁消费维权战略合作协议》。闽宁虽远隔千山万水,但数字时代“山海一线牵”,让两地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志同道合”之心紧密相连。这份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不仅是落实党中央“优化消费环境,开展放心消费行动”部署的务实之举,更是闽宁三十载情谊在消费维权领域的深情延续。

闽宁消协组织在签约仪式中共同倡导“消保为民、合作共赢”,郑重承诺以“机制创新”破题跨区域维权难题,让数据多跑路、消费者少奔波,推动两省区消费投诉数据互联互通,探索建立风险预警联合发布机制,为消费者筑牢“云端防火墙”。以“特色赋能”深化消费教育协作,让闽宁特色产业成为消协组织协作的“金名片”,讲好福建茶瓷工艺与宁夏葡萄酒、滩羊肉的品质故事;开展“闽宁维权课堂”共建行动,让消费知识飞入寻常百姓家。以“人才共育”夯实维权根基,围绕直播带货、跨境消费等新业态开展闽宁研讨,让贺兰山下的调解经验与武夷山畔的创新实践碰撞出更多火花。

闽宁协作双向奔赴,福建的海洋胸怀与宁夏的塞上风骨,共同诠释了“山海有情、协作无界”的深刻内涵。今后双方以此次签约为起点,携手将“闽宁消费维权协作”打造成全国东西部协作的新标杆,让两省区的消费者既能品味武夷岩茶的醇厚,亦能感受贺兰山东麓葡萄美酒的甘甜,更能在每一笔消费中体验“山海同护、权益同守”的踏实与幸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