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直播间买东西时
你会留意弹幕吗?
从刷单炒信
到后来的“好评返现卡”
如今又出现了
调动气氛的“职业弹幕人”
什么是“职业弹幕人”?
“职业弹幕人”是指操控虚假账号或者雇佣网络水军的人,通过在直播、短视频等互动场景中批量发布预设话术评论,虚构产品功效、用户评价或交易数据,以达到欺骗或者误导消费者、制造虚假流量的目的。

用批量刷评制造消费陷阱
让人防不胜防
当然不能放任不管!
近期
全国首张“职业弹幕人”罚单开出
直播间相同账号频繁发弹幕
反馈内容却自相矛盾
01
在某平台一直播间里,带货主播正在销售一款198元两盒的“燃咔果冻”,虽然没有直接宣称其具有“减肥功效”,但下方却弹出不少弹幕,反馈吃了果冻后瘦身效果显著。
账号为“健XXX”的“消费者”称:还好有你家果冻,已瘦10斤。
该账号还发弹幕称:吃了中药还能瘦,无敌了。

直播间反馈果冻瘦身效果好的弹幕层出不穷。正是由于反馈效果好,吸引消费者纷纷下单。
然而在直播过程中,不难发现有相同账号的“消费者”频繁发送弹幕,反复强调减肥效果,但其前后反馈的内容却自相矛盾。
一个账号为“二XXX”的“消费者”先是发弹幕表示:轻轻松松掉了35斤。
过一会儿又发弹幕说:不饿不动,瘦了16.6。

不仅如此,显示为不同账号的“消费者”,发送的弹幕内容竟然一模一样。
账号为“二XXX”的用户称:不饿不动搞了16.6了。
过了一会儿,显示为“鸿XXX”的账号,发来了同样的反馈,内容一字不差。

直播间里这些异常弹幕
引起了市场监管人员的警觉
同一条弹幕,有不同用户在反复发送。
同一条用户可能会反复发一些前后矛盾的弹幕内容,比如一会称自己是新疆的,买了很管用,一会又称自己是上海的。
执法人员发现它高度疑似
是雇佣了“职业弹幕人”
在直播间发送了相关的弹幕话术
直播间涉嫌雇佣“职业弹幕人”
批量发虚假弹幕
02
执法人员通过技术手段调查发现,该直播间涉嫌购买第三方服务,批量发送虚假弹幕,其雇佣的这些没有使用过产品却利用操控虚假账号刷屏的团伙,就是“职业弹幕人”。他们在直播、短视频等互动场景中批量发布事先写好的弹幕评论,虚构产品功效、用户评价,制造虚假流量。
进一步调查中,市场监管人员发现,这款“燃咔果冻”只是一款普通食品,没有保健食品的蓝帽子标志,也没有药品生产许可证,根本不具备减肥功效。
几十个手机账号同时发弹幕
一场直播假弹幕占七成
03
在市场监管人员导出的一场直播弹幕里,其中有大量重复发送的虚假弹幕内容:在同一场直播中“8单瘦28斤”被反复发送了26次,“不饿不动瘦16.6”被发送24次。

除了宣称虚假效果的弹幕,“其他平台398(元)一盒,直播间买200元送200元”,大量类似促单类弹幕也都是职业弹幕人所发。
职业弹幕人的话术分为两类:
让用户赶紧下单,营造大家都在下单的氛围。
比如刷一些“吃了很管用,我哺乳期也吃了也减肥了”“我喝酒宵夜照样能瘦”类似话术,给大家造成误解,让大家来购买。

在一场时长约十二小时的带货直播中,水军利用其控制的几十个手机账号发送虚假弹幕,单个账号发送虚假弹幕频次达50至300条之多,一场直播中虚假弹幕的总量可达1000余条,占弹幕总数的近七成。
直播间带货雇“职业弹幕人”
涉虚假宣传被严惩
04
“虚假弹幕”刷屏直播间,营造出好评如潮的氛围,再加上带货主播的营销话术,极易诱导不明真相的消费者冲动下单,结果就是买来的商品与宣称不符,既浪费了时间,又损失了金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九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编造用户评价,或者采用误导性展示等方式隐匿差评、将好评前置、差评后置、不显著区分不同商品的评价等。

最终,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对该公司给予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最后,提醒大家
注意
在通过直播间购物时,要警惕承诺效果的绝对性话术和促单弹幕信息。
一旦发现所购买的产品宣传功效与实际功效不符,可以通过平台客服进行投诉,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来源:央视新闻、北京市场监管、成都市场监管
编辑:解修霞
审核:毕清、何云云、毕云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