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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闻喜一搬迁户回流危房私装光伏 群众举报叫停隐患!

作者:中质在线 时间:2025-12-23 浏览量:75868

近日,运城市闻喜县东镇川口村村民李淑龙向相关部门实名举报,同村村民李景虎在签订搬迁安置协议并领取补偿款后,违规回流原居住地,且在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于老旧危房屋顶私装光伏发电设施,对周边住户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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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举报信息显示,李景虎此前已与当地政府签订搬迁安置协议,明确约定需退出原居住地房屋及土地使用权。在足额领取安置补偿款后,李景虎未按协议要求履行搬迁义务,反而擅自回流。2025年8月份,其在搬迁协议尚未到期、未办理规划许可、安全评估、并网备案等法定手续的情况下,私自联系施工队,在自家屋顶启动光伏发电板安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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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关注的是,李景虎回流所使用的房屋房龄已超25年,地基存在明显下沉问题,属于典型老旧危房。根据光伏项目建设相关规范,C级、D级危房及存在安全隐患的老旧房屋严禁搭建光伏设施。李淑龙表示,施工期间其多次与李景虎沟通,明确告知危房加装光伏可能破坏房屋结构,危及周边住户人身安全,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在沟通无果后,李淑龙选择报警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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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民警现场核查后确认,李景虎违规回流及私装光伏设施的行为涉嫌违法,当即责令其停止施工。业内人士分析,李景虎的行为存在双重违法性:一方面,领取补偿款后违背协议擅自回流,违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规定,属于侵占公共资源的失信行为,相关部门可依法追回补偿款、取消安置房福利并追究违约责任;另一方面,未经审批私建光伏设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可再生能源法》等规定,执法部门可责令限期拆除并依法处以罚款。

目前,李淑龙已正式递交举报材料,要求相关部门拆除违规光伏设施、对李景虎作出行政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望监管部门调查处理!